廣東紫金礦業潰壩案開庭 遭索賠318萬
Release time:
Nov 17,2022
信宜紫金礦業潰壩民事索賠案昨恢復開庭首批5宗案件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昨日上午9時,信宜市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信宜紫金礦業潰壩事件引發的民事賠償系列案中首批5宗損害糾紛案恢復審理。

信宜紫金礦業潰壩民事索賠案昨恢復開庭首批5宗案件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
昨日上午9時,信宜市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信宜紫金礦業潰壩事件引發的民事賠償系列案中首批5宗損害糾紛案恢復審理。
依據7月11日庭審時有關被告申請,法院在昨天庭審中新追加4名被告,被告數增至11名。同時,法院也依法對其他2494件案件分別追加被告,部分案件的被告達28名。
經法庭主持,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信宜紫金礦業同意按照原告訴訟請求全額賠償3183061.97元。
今年7月11日法院對首批5宗損害糾紛案進行開庭審理。開庭時,被告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信宜市寶源礦業有限公司又提出追加被告申請。后經審查,法院依法再次追加4個被告。
調查結論:
信宜紫金礦業擅自加高排水井基座
今年9月至11月,法院重新向各被告送達了起訴狀并組織雙方交換證據,并要求原、被告方就案件的通用證據提出書面質證意見,昨天對該案進行集中審理。
昨天的庭審上,除北京國安科技公司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外,其余10名被告方委托了17名律師到庭,法院還通知了相關的鑒定人及證人出庭。
庭審中,原告方律師認為,事故發生后,廣東省委、省政府成立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調查結論顯示的事故原因為信宜紫金礦業擅自將1號排水井的基座加高了2.597米,導致排水能力大大下降,在汛期來臨前沒有打開排水井。
經現場調查,下游的排洪擋板基本沒有打開,嚴重減低了排洪能力,終導致事故發生,導致了原告方親人在事故中死亡。
原告方代理律師認為,調查組的組成合法,調查結論客觀,具有法律效力。被告方分別作為該涉案尾礦庫的建設方、設計方、施工方、監理方等應當對事故發生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原告方代理律師認為紫金礦業集團對信宜紫金礦業存在出資不實和抽逃資金的情況,紫金礦業集團不能證明信宜紫金公司的財產獨立于紫金集團的財產,要求法庭適用公司法上的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判令紫金礦業集團對上述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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